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 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完善机制 创新载体 着力打造“五型”组织 为增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新效能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9月3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杭州顺利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和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大会精神,全面总结省综治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研究下一步工作意见。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卫中强出席并讲话。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朱晨出席。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明主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丹丹到会指导并讲话。
会议回顾了省综治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情况。在省委政法委的指导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省综治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的系列重要论述,团结带领全体会员,紧扣“国之大者”、民之关切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服务全省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省域先行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省综治协会是全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综治工作的有益延伸和补充,是省法学会领导管理的社会组织,是政法战线的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各级社会组织高度重视,对发展社会组织提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正确认识协会地位、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快协会建设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协会全体会员要深刻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协会建设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载体,着力把协会打造成政治型、创新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组织,为增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新效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加强政治引领,坚定不移落实党对协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工作,全面加强协会党建工作,确保新时代新征程协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要发挥服务作用,紧扣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领域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深化理论研究,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高效能治理良性互动,谋深做实以数字化协会助力打造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示范区,助力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树立清廉良好形象,扎实推动协会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决定将协会更名为浙江省平安法治协会,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修改草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卫中强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 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各设区市政法委副书记,团体会员单位代表,省委政法委机关、省法学会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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