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图片新闻
绍兴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10-18 16:13 来源:市委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根据省委开展政法领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和绍兴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0月17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董慧珍就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屠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董慧珍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50余次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巡视巡察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巡察组和市委政法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自觉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正确看待巡察工作,理解支持巡察工作。

董慧珍强调,本次巡察将对照市委政法委所承担的职能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全面从严治党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审计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推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董慧珍要求,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共同的政治责任。要着力维护巡察权威。市委政法委要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主动查摆、深入剖析、系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向巡察组反映。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市委政法委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向市委汇报巡察情况。市委政法委要按照《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积极支持巡察组工作,切实做到同频共振、同题共答。要严守纪律作风要求,巡察组将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巡察干部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坚决防止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屠强在表态发言中表示,此次巡察是市委对政法委的政治体检,也是对政法委过往工作成效的全面检阅,更是提升委机关各项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自觉接受巡察检视,全面落实落细各项部署要求;要强化纪律作风,以负责的态度配合巡察工作。委机关领导要带头作表率,坚决配合支持巡察工作的开展,各部、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协调联络、资料提供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要实事求是地向市委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确保巡察组真实了解情况、高效开展工作;要突出责任闭环,以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量认领、全面整改,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标。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政法委近五年调离、退休的原班子成员以及市委政法委全体在编干部参加会议。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委政法委巡察约一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505756001(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13日,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开设专门邮政信箱:绍兴市第1008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312000。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政法委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及上一轮巡察以来调离、退居二线或退休的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干部的问题,其他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也可向巡察组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认真处理。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绍兴市委政法委信息网由委机关办公室主管 绍兴市数据局 提供技术支持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6.0 以上版本Web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