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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绍兴这样抓
发布时间:2020-09-16 14:11 来源:市委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2020年9月15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绍兴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今后三年绍兴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域升级版。会上,市委书记马卫光充分肯定前段时间以来各地各相关部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他强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围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有关要求,结合绍兴实际,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继续走在前列,为全省、全国提供更多绍兴素材,作出更大绍兴贡献。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十大牵引性项目落地见效,带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确保创建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力争成为标杆城市。

《工作方案》的实践意义是什么?

《工作方案》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强化风险治理导向,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率先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计划通过三年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域升级版,构建融杭联甬接沪大格局下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绍兴和最具安全感城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化、全域化、指标化、实体化、数字化,确保创建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并力争成为标杆城市,为建设“重要窗口”提供具有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的“绍兴风景”。

《工作方案》是如何酝酿的?

近年来,绍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以“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努力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2019年12月,制定下发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高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并将其列入2020年市委重点改革突破项目。2020年7月,市委八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明确要求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方案,在“重要窗口”中全面展示绍兴社会的和谐和美和共生共融作为要重点快速突破的六个方面工作之一。

2019年12月以来,市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及试点申报等工作。2020年5月,中央政法委正式同意我市列入第1期试点地区。正式确定为试点地区后,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开展《工作方案》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先后赴各区、县(市)开展专题调研8次,赴周边地市学习调研2次,并于今年6月底形成了《工作方案》初稿。之后,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不断充实完善。经过10余次的修改,形成了提交审议的《工作方案》,并获得通过。

《工作方案》包含了哪些硬核内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和七次全会等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强化风险治理导向,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率先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域升级版,构建融杭联甬接沪大格局下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绍兴和最具安全感城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化、全域化、指标化、实体化、数字化,确保创建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并力争成为标杆城市,为建设“重要窗口”提供具有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的“绍兴风景”。

工作任务:坚持一大法宝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域升级版

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始终贯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要求,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通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实践,使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广阔的领域坚持、发展和创新,切实把握规律性,激发创造性,不断赋予新的内涵,从而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体系化、全域化、指标化、实体化、数字化,使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基层层面的社会治理经验提升为全市域层面的社会治理理念,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域升级版。

对标两大指引 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

围绕中央政法委确定的共性工作指引和省委政法委确定的区域特色工作指引,对18项重点任务和92项基本要求进行具体细化、具体落实、具体评估,并且结合工作实际,分年度进行调整、完善和补充。建立市领导牵头挂帅、各级各部门具体负责、党委政法委协调督导的工作机制,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效提升到位。

突出三大重点 切实把握创建工作关键环节

结合绍兴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发挥县、镇、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牛鼻子工程”作用,整体提升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

抓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建设。按照“一窗受理、功能集成、闭环运行、清单管理”的要求,以镇乡(街道)为重点,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投诉化解的机制制度,使县级中心真正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终点站”。

发挥镇乡(街道)主阵地作用。发挥镇乡(街道)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阵地、主战场的作用,把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基层,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抓好新时代“枫桥式”系列创建。探索完善创建、评估、推广的全过程工作机制,在全市域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县、镇、村联建联创活动,统筹推进各系统新时代“枫桥式”创建活动和平安创建活动。

激活五大动力 推动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

注重顶层设计,发挥绍兴优势,突出绍兴特色,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激活改革动力。坚持改革创新,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整体布局中来谋划推进,从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以具体工作项目的实施为重点,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理念内涵、体制机制、阵地载体、措施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

激活法治动力。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实需求,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总结培育社会治理领域的民间经验、社会规范,高起点谋划一系列涉及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对城市社区治理等进行立法探索。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活动,推进严格执法,坚持公正司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全民守法,为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提供法治保障。

激活文化动力。推动绍兴文化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绍兴名士文化、乡贤文化、胆剑精神、师爷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作用,培育兼具传统和现代特征的市民精神,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家训家规、行业章程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

激活市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市场资源对于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活力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平安建设“一单一码”应用,压实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责任,积极探索保险金融等市场手段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

激活社会动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管理、反映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党建引领和政府引导,优化奖惩机制,加快队伍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聚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实施十大牵引性项目 推动创建工作重点突破

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实施十大牵引性项目,从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整体提升。

1、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提升行动;2、新时代“枫桥式”联建联创和评价体系建设;3、平安建设“护鼎加星”;4、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建设;5、四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体系建设;6、市域社会治理“枫桥码”;7、服务融杭联甬接沪战略;8、“枫桥经验”理论研究和实践基地建设;9、创新发展网上“枫桥经验”;10、提升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金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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