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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专项督查 全力推进单轨制协同办案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01 15:40 来源:市委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全面掌握各地一体化单轨制协同模式应用工作情况,3月17日至20日,由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金泉、办公会议成员张永强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慧娟带领市工作专班成员分别赴6个区、县(市)开展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办案专项督导,各地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工作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专班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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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阶段,各单位通过调整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实施方案和提高电子卷宗质量等方面推进单轨制协同办案,有效提升单轨制办案覆盖率;在各地党委政法委的牵头协调下,启动单轨制设备清单的预算编制与采购工作,以适应对单轨制办案工作的需要。同时,各地指出,目前存在政法干警办案模式有待调整、单轨制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系统功能模块有所欠缺等诸多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会后,督查组还专门赴办案单位深入了解单轨制办案的操作流程,进一步掌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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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组对各地反映的部分技术方面问题予以现场解答,对于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确保绍兴单轨制协同办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1、层层压实责任,通力协作配合。各地党委政法委要强化统筹职能,指导推动全市单轨制协同办案全面推广应用;市检察院要继续发挥好工作专班的牵头协调作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落实;市公检法司等部门要根据试点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推动试点工作有效落实。2、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越城、嵊州作为省里确定的第二批17个先行地区,加快工作节奏,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其他地区积累成功的工作制度、操作规范;其他地区也要做到不等不靠,同期推进,确保5月份全市全面推广单轨制协同办案工作。3、加强考核督促,强化工作保障。绍兴已将单轨制协同办案纳入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考核范畴,各地各部门加强内部督查、通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保障,尽快配备硬件设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1月16日全市政法系统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工作部署会后,主要工作情况:1、调整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起草调整了全市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增加市大数据局作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2、制定工作方案。起草《关于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暨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向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予以修改完善。3、建立督导机制。自2月中旬始,实行“每周通报半月会商每月督导”制度,研究落实具体工作举措,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共发出通报4期,市检察院检察长翁跃强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俞流江分别批示2次;集中会商2次,督查1次。4、研究共享平台。积极与省委政法委、相关系统开发公司联系对接政法一体化大容量文件共享平台有关事宜,全面了解电子政务项目预审申报环节和预算外资金使用工作,确保6月份建立政法一体化大容量文件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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