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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成立 绍兴4名律师当选
发布时间:2018-05-23 16:05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5月19日上午,由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承办、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18年理论研讨会在浙江工业大学隆重召开。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蔡袁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深远、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中华律师协会副会长章靖忠、浙江工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周必彧、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董服明等领导出席会议。成立大会由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毛卫民主持,120多位来自全省各地的理事代表参加会议,绍兴市律师协会楼东平、冯坚、陆国庆在会上被推选为常务理事,郭炜为理事。

  蔡袁强书记首先为成立大会致辞。蔡书记表示,浙江工业大学作为地方高水平大学,坚持立地顶天的原则,坚持做强工科、做精理科、做优人文社科,办学成果显著。近年来,工大法学院创立了人格、知识、技能三位一体的卓越法律人人才培养模式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律师学院的设立、律师执业上岗培训工作的承办、以及律师法学研究会花落工大法学院,都是对工大法学院法学科研与教育的极大肯定和鼓励。希望律师法学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广泛开展交流,促进我省律师制度的完善和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助推法治浙江建设,助推律师法学的繁荣和律师事业的进步,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黄生林副检察长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律师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黄副检察长指出,当前律师行业迎来了新的舞台,律师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恰逢其时。研究会的成立可以汇集各方面专家学者,加强交流、凝聚共识,为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发展、推动律师法学研究繁荣,推动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持。我省检察系统一直高度重视构筑新型检律关系,构建检律良性互动机制,研究会的成立为检律交流提供了新的平台,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检律和谐关系。希望研究会在省法学会的指导下,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转型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提供真知灼见,共同谱写公平正义的美好篇章。

  陆剑锋副会长代表浙江省法学会对律师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向关心支持浙江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陆副会长表示,成立律师法学研究会是贯彻落实好省法学会七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和王昌荣会长重要指示精神的一大举措。研究会的成立有助于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促进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执业保障。陆副会长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第三,要始终致力加强自身建设。并表示,今后省法学会将对律师法学研究会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

  董服明主任向大会宣读了《关于成立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的批复》,并主持了理事推选、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选举仪式。经推选,153名专家学者及律师成为研究会理事,45名理事当选为常务理事。其中,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于世忠当选为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翁晓斌、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毛卫民、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叶肖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伟、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梁开银、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斐弘、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国华、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叶连友、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冯震远、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立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高振华、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军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楚开当选为秘书长。

  选举仪式过后是授牌仪式,当选的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于世忠教授从省法学会陆剑锋副会长手中接受“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牌匾,研究会正式宣告成立。

  成立大会之后,律师法学研究会举行了2018年理论研讨会。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分别为“律师的责任与律师业的发展”和“律师制度改革与律师实务”两项议题。

  第一项议题由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黄伟源主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讲师周立波、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主任邵汉军、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瑞江、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严恒系分别作主题演讲。

  周立波讲师以《法治中国背景下律师角色的再定位》为题,提出了当前律师应定位为独立的代理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司法辅助人、积极参政议政的政治人的观点。邵汉军律师以《AI时代中小律所发展的定位思考》为题,分享了中小律所应跟进AI时代,创新特色服务、加强联盟合作、主动对接高端业务的观点。胡瑞江律师以《中小律所法律服务专业化实现路径》为题,提出在当前行业环境下开展专业化建设对中小律所的益处和实现专业化的五大路径。严恒系律师则以《以科技力量为基础实现法律服务的商品化与流程化》,提出律所应组建专业化团队,将法律服务商品化、流程化,并借用科技驱动法律,从而实现服务技能的专业化。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主任蔡福友、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帅军作为与谈人对该议题发表看法。蔡福友律师认为,目前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存在前景大、收费低、服务水平低的特点,建议律师占领阵地、找准客户定位,组团服务、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客户满足不同需求,以大力挖掘法律顾问业务。张帅军律师认为,专业所的规模化发展也是专业所主任需要思考的问题,律师在发展过程中运用技术加持应具有全国乃至全球眼光,否则无法跟上时代步伐。

  第二项议题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翁晓斌主持。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毛卫民、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国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立新、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楚开作主题分享。

  毛卫民教授以《律师执业损害赔偿问题探讨》为题,提出律师执业损害赔偿责任应区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不同性质责任实行不同的赔偿原则。律师违法执业致人损害的,由违法执业的律师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有过错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共同承担责任。唐国华律师以《关于律师协会惩戒权制度的优化和完善》为题,提出应在律协和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合理分配惩戒权的观点。在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的处罚权的权力分配上,既要保证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权力的宏观监督,又应以实现两者权力良性并行为目标。王立新律师以《律师执业利益冲突风险的研判》为题,对我国《律师法》中执业利益冲突规则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如要对利益冲突的概念进行界定;应加强违反利益冲突规则法律后果的规定;将利益冲突规则作为行业规范完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等。邓楚开副教授以《监察法背景下的职务犯罪辩护》为题,探讨了监察法背景下职务犯罪辩护存在的难点和化解之道,提出在监察委调查阶段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可同时依据《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等。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云、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坚就该议题发表与谈意见。张云教授认为,各位分享人的观点新颖、选题独特,让听众有耳目一新之感,但若在文章中对于执业损害赔偿律师费5倍金额的来源开展经济学分析、对于律师协会惩戒权的法理基础能阐述得更深入一点将会更完美。冯坚律师提出,律师法修改中允许成立有限责任形式的律师事务所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从立法的现实可能性来看不容乐观。同时认为,律师业的发展离不开律师个人的奋斗,律师除了关注律师法的修改以从制度上对律师进行监管和保障外,还应加强律师实务研究,突出律师的个人奋斗。

  理论研讨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主题分享嘉宾和各与谈人观点纷呈,见解独到,充分展示了在各自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体现了律师法学会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研讨会结束后,由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主持会议闭幕式。陈秘书长在主持中提出两项重要建议:一是今后的律师法学研究会可以与律师协会合作举办多类活动、合作课题研究;二是研究会应多吸纳公检法系统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作为理事代表,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相互交流提供理论研究平台。

  之后,于世忠会长致闭幕词。于会长总结本次会议体现了“三高”:一是参会成员层次高;二是参会成员热情高;三是理论研究水平高。本次研究会的成立得到了浙江省法学会和省级机关的大力支持,引起了全省法律理论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荟萃了全国政法系统和高校、律师界的领导和精英,拥有一个踏实肯干、乐于奉献的团队,坚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律师法学研究会必将蓬勃发展。同时,于会长表示,研究会将突出对律师制度本身以及律师实务的研究,保证每年举办一次契合时代主题的大型理论研讨会,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专题举办小型理论交流会,每两年对优秀理论成果进行表彰,让研究会做到有底气、有能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最后,陈三联秘书长宣布闭幕,本次成立大会暨理论研讨会获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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