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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领导来绍调研“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18-01-02 10:45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12月29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在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等陪同下,到绍兴调研新时代的“枫桥经验”。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永定、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梁中、绍兴市综治办副主任戴大新,与市直政法部门及诸暨市、枫桥镇的部分代表一起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绍兴市委政法委汇报交流了绍兴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总体情况,诸暨市枫桥经验发展研究中心和诸暨市枫桥镇的代表汇报了当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情况,绍兴市公、检、法、司的代表汇报了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和创建“枫桥式”检察室、法庭、司法所的情况。
  李仕春主任指出:“枫桥经验”的本质在于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运用群众解决群众的事。近年来,绍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在实践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接下来需要从理论层面进行总结提炼,把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出去。中国法学会将邀请国内法学大家组成重大课题组,围绕“枫桥经验”这一重大课题进行总结研究,使之不断升华。
  李仕春主任强调,将来对“枫桥经验“的研究要采取“1+1+1”的三合一模式:一是邀请顶级专家到绍兴、诸暨、枫桥座谈调研,了解情况、启发思路,更好地制定相关的政策与举措;二是梳理经验丰富的专家,汲取他们现有的理论成果与经验;三是筛选重点实务部门,作为课题的调研对象。希望加强与绍兴的合作,争取用半年时间在“枫桥经验”研究和推广方面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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