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2016年第四期浙江青年法学沙龙在我市举办。本次沙龙由浙江省法学会主办,绍兴市法学会、越城区法学会承办。沙龙围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主题,以专题报告、交流发言、专家点评等形式,开阔思路凝聚合力,共同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群策群力、出谋献计。来自省、市、县三级政法委、法学会相关人员,市、县公检法司、党校系统代表,市级其他相关部门代表,乡镇(街道)代表,新闻记者等50余人参加了活动。
绍兴市枫桥经验研究会副秘书长卢芳霞首先作了《枫桥经验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专题报告,阐述在新常态下如何促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间有机衔接,形成基层社会矛盾的协同治理。
接着,与会人员围绕主题依次发言、各抒已见,结合实际开展深入研究和探讨。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茅铭晨对沙龙作了学术点评,认为“枫桥经验”的本质就是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把矛盾预防和解决在基层,其价值体现在对未来发展的方向上,即治理的“6个化”:主体的多元化、结构的网络化、方式的合理化、决策的科学化、手段的法制化和技术的现代化。
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武鹰在讲话中指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在绍兴,有时代的特征。在不同时期都在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有扶持、借鉴、推广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本次沙龙由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永定主持,他认为,本次沙龙举办得很成功,具体体现在“四个精”:准备精细、发言精彩、点评精到、要求精准;应继续做好三项工作:搭好平台、选好主题、走在前列;从中得到三条启示:牢牢高举“枫桥经验”的旗帜不放、紧紧握住“枫桥经验”的金饭碗、不断深化“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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