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首次提交审议,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3月1日下午,市妇联联合市平安办、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启动绍兴市《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市妇联主席邢南艳发表开幕词,市司法局副局长王薇等参加了揭牌仪式。随后,志愿者们为参与活动的领导和群众们佩戴了白丝带徽章。
市普法办、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紧紧围绕“反家庭暴力”主题,结合自身职能,采用法制宣传图版、法律咨询、法律折页等多种形式,重点向群众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护费》等法律法规。市普法办在本次活动中共派送普法宣传册10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6件,为群众奉上了一场精彩的普法盛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