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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的“治水经”
发布时间:2016-04-13 10:32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2015年,诸暨市把深化落实“河长制”、盯牢河长履职作为“五水共治”的关键点来抓。全市各镇乡(街道)是如何出色完成五水共治的各项任务的?记者以枫桥镇为范例,进行了深入了解。

  党员金万利的承诺书
  乐山村的党员金万利,去年和党组织签订了一份特殊的承诺:本人及家属不向河道、溪流、池塘等水域乱倒垃圾、乱排污水。去年,像这样的零污水、零脏乱等“四零”承诺,枫桥镇累计签订了5000余份。“‘四零’承诺不仅给党员,也给党员家属套上了‘金箍圈’。”金万利说。
  去年,枫桥镇在全省率先落实“党员干部责任岗制”。在这个制度下,每一位党员都是一名治水责任人。“这个责任包括几个方面。‘四零’承诺要抓的是党员在治水中的家庭责任,另外还有岗位责任和义务劳动、宣传引导的责任。通过党员义务劳动和日常宣传队群众进行正向引导。”枫桥镇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乐山村率先推出“党员干部责任岗制”后,镇党委政府很快在全镇范围内推广: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若干责任区域,每个区域设立1个责任岗,负责区域内河道长效保洁工作。28个行政村共设责任岗873个,落实党员2578人。
  老人杜芬英的自觉
  对于去年“五水共治”过程中,村民共建意识的增强,乐山村79岁的老人杜芬英颇有感受。她说,以前,什么菜叶残羹,里里外外的垃圾,不少村民会统统扔进河里,房前屋后的沟渠、河塘总有垃圾漂浮。现在大家都变自觉多了,村里的沟沟渠渠、河塘也变得干净起来。
  五水共治不仅是党员干部的事,更是你我大家的事。乐山村的这些变化也发生在枫桥镇的其他村子。发生这些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通过将治水写入村规民约、纳入“门前三包”等方式,促使村民真正参与到治水中来。
  去年,镇党委政府发动28个行政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村民不得向河道、渠道、池塘、水库倾倒垃圾,不得在河道和池塘中散养鸭、鹅等畜禽,不得随意排放生活污水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同时,发动村民签订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的同时,配合做好门前沟渠、池塘等清理保洁工作。通过这两项举措,村民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共建意识大大增强。
  老书记蔡仲良的巡查
  永宁村永联自然村退休老书记蔡仲良每天有一门“必修课”:和一群老伙伴一起,去村里的责任岗走走看看。原来蔡仲良和他的这些老党员伙伴,都是村里的老党员督查队的队员。他们每天的职责就是巡查党员责任岗工作开展情况。
  在枫桥,这样的老党员督查队每个村都有,他们巡查可不是走走形式的。根据镇里的规定,对那些老党员督查、镇纪委督查中排各村末三位的党员,镇党委政府分别会在责任岗党员量化考核中按比例扣分。老党员督查和镇纪委的“每周一督”一起,发挥着有力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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