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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公安分局依托“互联网+”扎实推进“越城群众”建设
发布时间:2016-02-06 09:48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全力推进信息化实战警务引领下的“越城群众”建设,越城公安分局主动顺应自媒体时代发展趋势,运用“互联网+”思维,开通“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重点推出“我们是越城群众”和“小赵说防范”微信综合互动栏目,在形式内容、宣传推广、互动交流等方面下功夫,取得初步成效。自去年8月“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线以来,已有用户数15000余名,推送信息 316条;单条信息转发量最多达211次,阅读人数达5317人;收到各类意见建议等群众留言125条;通过微信平台为民做好事25起,有效促进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与认可度的提升。

  一、三个导向引领平台建设。一是坚持民意导向。按照“网民在哪里,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思路,充分利用微信新媒体打造“无微不至的指尖服务”新模式,牢牢掌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度与需求点,在“越城公安”微信平台设置便民查询、小赵说事、越城群众等三大功能区块,每天定时推送最新预警防范类、侦查破案类警务咨询,让警务关怀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出现。二是坚持实战导向。致力于将微信平台打造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综合实战平台,“越城群众”微平台上“我有线索”、“悬赏通告”、“有奖活动”等子栏目通过巡逻志愿者征集活动、知识竞答等形式让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让他们有更多的参与感、获得感。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边运行、边完善推进平台建设,针对“越城群众”栏目初期建设内容简单、形式单一、互动性差的实际,及时调整思路,精心升级改版,于1月6日正式上线启用,使其更显公安特色,确保有可看性、有吸引力,群众关注度明显增强,公安机关在群众手机中的“见警率”有效提升。
  二、三项功能增进警民互动。一是服务群众功能。利用微信用户多、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在微信平台即时发布紧急援困求助类信息,发动“朋友圈”的力量,与公安机关一道为民解难事、做好事。2015年12月20日,该局微信推送一则帮助昏迷老人寻亲的消息,发布后迅速在微信“朋友圈”扩散,广大网民踊跃提供线索,一小时内成功帮助老人与家属取得联系。二是线索收集功能。依托“我有线索”栏目收集社情民意,重点向社会征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和重大公共安全隐患信息,用户通过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形式栏目平台传递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交办、妥善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同时,立足实战用好“微悬赏”,定期向公众推送重特大案件线索征集,为开拓侦查思路、确定侦查方向提供支持。三是点赞拍砖功能。依托微信平台推动队伍监督信息化,自觉接受群众对内务管理、执法办案、民警八小时外管理等的监督,用户可直接编辑“警察与我”的微故事(图片或小视频)发送到微信平台,既可点赞民警事迹,也可拍砖民警问题。借助微信平台积极探索网络社会化评价工作,将社会化评价现场会与线上评议相结合,把“问政于民”、“开门评警”等评选权利交到群众手中。
  三、三大机制确保工作成效。一是党委推动机制。该局党委高度重视微信平台建设和“越城群众”微平台建设,多次召集党委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听取建设情况,明确由政委总牵头、政治处主任具体抓,明确政治处负责平台建设与日常维护,落实专人负责微信信息编辑、发送及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与交流。二是部门联动机制。该局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微信平台建设,其中政治处负责微信平台宣传推广与微信建设的组织协调;指挥中心、刑侦大队、纪委负责分类处理数据、流转工作;各业务大队、派出所负责核查反馈结果,形成协作联动、快速反应的信息收集、流转、核查、反馈机制,确保线索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三是内外互动机制。坚持“有吸引、有内容、有成效、有奖励”运行思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微平台奖励认定、发放工作办法”规范奖金管理。针对群众的投诉建议,由纪委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反馈,专门制定“微平台涉警负面投诉处置办法”、“涉警点赞奖励办法”,把线上“好差评”纳入部门、民警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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