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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公安局实施“4+”勤务模式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
发布时间:2015-09-10 14:40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今年以来,新昌县公安局从强化勤务管理入手,创新管理手段,改革勤务模式,着力提高管理效能,创新推行“4+”勤务管理模式,即:增加高峰时段“排堵岗”,增加“110”接处警“联动岗”,加强“次要道路”秩序管理,加大“城区道路违法行为”纠处力度,有效缓解了城区(特别是高峰时段)的拥堵状况。

  一、增加高峰时段“排堵岗”,提高见警率。在机关科室、窗口单位内部挖潜,领导干部带头全员上岗排堵保畅,每位领导干部“承包”一个路口,同时要求民警“提前上岗,延迟下班”,着力提高道路交通特别是早、晚交通高峰时段的“见警率”。目前,全县早、晚高峰从原有的41个岗位已增加到56个岗位,岗位数增加了37%,确保每个重点路口、每个结点区域都有民警疏导管理,形成“点、线、面、块”链接式和协调式岗位格局,有效避免了民警“单警作战”和“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增加110接处警“联动岗”,提高处警率。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整合各路管中队警力资源,组成了由各路口执勤组负责民警组成的“机动接警小分队”,在高峰时段,参与城区事故接处警和巡逻管理工作,结合 “智能交管”建设,通过遍布城区的高清视屏探头和350M数字对讲系统,将警力在接警时间上尽量缩短,在接警区域上做到全覆盖,及时有效处置警情。同时在实行全警接处警工作模式基础上,又在各责任路口增设了接警“联动岗”,确保快速妥善应对交通类的警情,实现“就近”接警,全方位处警。
  三、加强“次要道路”秩序管理,提高管事率。在严管主干道交通秩序基础上,不断加强次要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的“三乱”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民警管理,不断深入“治堵先治乱”理念,要求路口执勤民警、协辅警,加强对路口非机动车乱停放、小摊小贩的教育管理,以“小”促“大”,畅通次要路段、背街小巷,加快主干道的交通流。同时,延伸触角,扩大辐射面,加强天姥路、南坑路、石城路等主干道周边次要道路违法现象的执法管理,有效遏制了违法现象的蔓延,努力畅通城市交通微循环。
  四、加大“城区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高纠处率。加强对城市道路“十类违法行为”整治,采取部门联动、“一周一整”等管理手段,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酒驾、闯红灯、违章停车、闯禁行等“常见病”、“复发病”的执法治理,严厉打击道路突出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今年1—6月份,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36924起,其中现场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16067起、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25040起、非现场查处95817起,严厉打击了道路违法行为,净化了道路环境,确保了道路交通的平安、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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