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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三项举措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5-08-03 11:09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今年以来,围绕真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这一目标,上虞区司法局将文件出台与主题活动、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全方位、深层次地将普法工作真正融入各部门业务工作中,有效扩大普法工作面,提升全区普法工作实效。

  一、文件先行,明确普法责任制。以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名义出台《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除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外,文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责任,各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确保有一名以上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在落实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涉及本部门本行业执法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安排落实必要的普法工作经费。
  二、活动深入,“演练”普法责任制。在文件出台基础上,在全区谋划开展以各部门为参与主体、各广播电视媒体为前沿阵地的“法治上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对普法责任制开展一次生动的“演习”。活动从今年6月起,依托上虞电视台、上虞人民广播电台、上虞日报社的宣传平台,开设“法治上虞”专栏,包括“法治周报”、“法治在线”、“法治快递”等版块,通过新闻动态、政策解读、行业执法、法规宣传、公正司法、法律服务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文化。开设法治剧场,以普法栏目剧形式每天讲述一个法律故事,在“浙江微上虞”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法治生活圈”栏目,与电视台、广播、报纸同步推送。这些报道、节目推送的内容全部依托全市各单位部门提供的本系统普法工作内容,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都很强,真正是一次全区普法责任制的“现场演习”。
  三、考核督促,践行普法责任制。区普法办将积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督促各单位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区普法办备案。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各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度、载体建设等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加强考核,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将于年终带队对“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普法工作先进的主要依据。通过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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