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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检察院“四管齐下”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03 11:08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柯桥区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采取大胆“揭丑”析问题、打开大门广纳谏、督查评查促规范、积极“亮剑”立机制等举措,既查找司法不规范显性问题,又深挖隐性问题,稳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对照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是大胆“揭丑”析问题。该院牢固树立抓要害、动真格、敢碰硬的活动理念,重点评查近三年来所办案件,以自查与互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全面认真梳理排查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经梳理汇总,该院10个业务部门自查出45项综合性问题,干警个人自纠出117项细节性问题。在此基础上,各业务科室围绕思想认识、纪律作风、办案规范、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撰写了剖析材料。
  二是打开大门广纳谏。在自查自纠和互评互议的基础上,该院通过登门走访和开门纳谏等方式,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丁飞检察长亲自带领办公室干警走访区人大、政协听取意见,其他院领导也都带领分管科室干警走访了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信访部门、政法委、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组织和基层组织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该院政治处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老干部代表参加意见征求座谈会,面对面地向与会人员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通过设置意见箱、网发邮件、书面邮寄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经汇总共收到23条意见建议。
  三是督察评查促规范。该院在排查梳理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过程中,着重凸显督察评查功能。控申部门运用控申反向审视工作机制,结合涉检信访案件办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分析各业务部门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案管中心通过对整个办案流程进行监管,并就评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提醒承办部门和人员,同时围绕评查中凸显的共性及苗头性倾向问题,撰写《案件质量评查报告》,促进干警规范办案,提高案件质量;监察室通过开展专项督察,选取重点案件和环节,开展办案过程实时督察和全面检查,查找案件质量、办案程序、办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积极“亮剑”立机制。在对照查摆工作中,该院既敢于自我“亮丑”,又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向高潮。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不断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听取意见制度,加大证据复核力度,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下着力深化刑事检察审查与调查办案机制。案管部门采取日常监控、定期检查、专人负责等方式,线上线下双管齐下,逐步形成“三报告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综合考评、检务公开等工作规范高效运行。法警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执法行为,保障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出台了《警械管理使用规定(试行)》和《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警械管理步入“集中保管、事项禁止、分类使用”的规范化轨道,同时也规范了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和管理,有效保障依法、规范、文明、安全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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