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治理
新昌县公安局积极推进阳光执法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5-07-14 11:47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新昌县公安局深入建设法治公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多部门联动,多平台协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全面推进阳光执法体系建设。

  一、多层次联动,夯实执法公开基础。一是充分调研,做好前期准备。以十八大提出的“推进权利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指导,该局法制线深入各派出所、窗口单位,实地考察办事群众所需所想,综合意见130多条次,讨论阳光执法工作在各业务线的实际体现方法,并于今年5月份,通过科所队长会议研究出台了《新昌县公安局全面推进“阳光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阳光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二是专业剖析,分解工作任务。剖析各警种工作特点,明确各部门分管区域,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重点明确了4大类执法公开内容及责任部门、工作要求、完成期限等,将“阳光执法”建设工作纳入责任单位考核。三是部门认领,细化实际工作。各责任部门积极认领,再分工、再细化,综合分析,制作适合本单位实行的“阳光执法”工作方案,梳理上报阳光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提前谋划,提早应对。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由宣传部门牵头,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及新昌信息港热心网友等全县涉警媒介,通过举办一期“警营开放日”,宣传阳光执法建设工作,主动寻求配合,提高关注。
  二、多部门联动,充实执法公开内容。一是执法依据公开。法制部门牵头,梳理公安机关日常执法管理过程中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共24部,包括常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明确公民参与行政执法活动中的常见的权利义务,上传并公开于互联网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定期修改完善。二是执法办案公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从案件受立案的源头工作开始公开,做到涉案财务管理、伤情检验等内容公开,目前,已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涉案财物29件次,成功认领10件次,公布伤情检验结果72条。部门拓展行政案件向社区、村居、企业等场所公开,通过每年规定的公开调处任务,来实现阳光执法社会效果最大化。三是行政管理公开。建立辖区内娱乐场所、旅馆业、网吧管理积分或者等级管理制度,通过不定期例行检查,对存在的消防管理不善、实名登记不完善、易制毒化学品非法经营等各类问题、相应的处罚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截止6月份,对外公开旅馆业处罚情况34条次,网吧处罚情况21条次。四是行政许可(审批)公开。公开所有公安行政许可及非许可类审批项目、备案类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期限及收费标准,目前已公开《焰火燃放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等13种非行政许可申报项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5类消防审批项目,《首次申领因私护照》等25项出入境护照、签证办理项目,《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等6条化学品相关申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8条网吧经营许可项目等。提供电话预约、查询、短信告知等一站式服务,逐步完成信息上网到服务上网的转变,提升窗口单位群众满意率。
  三、多栏目联动,拓宽执法公开渠道。一是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在新昌公安公众服务网站上开设了警务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下设警务执法、警务服务、警务监督栏目。通过警务监督栏目公开了《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条例,接受群众监督反馈16条,核查属实后,落实整改8条次。二是官方微信平台公布。利用县局官方微信平台“新昌交警”,实时更新涉警通知通告。今年以来,交警微信平台公布内容包括智能抓拍位置、城区禁行区域等交通惩处信息,各类电信诈骗防范类信息,县重大案件处置结果等,共向社会发布《关于开展取缔“四轮电瓶车”违法上路行驶专项整治的通告》等35条公告;通过警民互助栏,及时答疑解难,形成警民良性互动,目前,门户网站已累计警民互动交流信息11条次,涉及交通拥堵、经济纠纷、巡逻检查等多方面意见建议。三是执法部门宣传栏公开。各部门根据“阳光执法”体系建设中部署的任务要求,及时将应公开的执法工作情况,通过实体纸质文字形式,在单位宣传栏进行公开,在一线单位营造“阳光执法”建设工作浓厚氛围。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绍兴市委政法委信息网由委机关办公室主管 绍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提供技术支持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6.0 以上版本Web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