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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践行“三严三实”为政法部门打造沟通协调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5-07-14 11:48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自“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绍兴市委政法委主动、自觉适应新常态,以新理念、新智慧、新方法坚持改革、坚持实干,抓实工作不松动,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委机关领导干部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服务保障政法部门依法履职上更有自觉、更有激情、更有担当、更有作为。

  一、建立有效机制,把握工作原则。在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创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方式,提升协调解决事关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的能力,市委政法委成立了相关协调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市区政法部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明确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建立了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沟通协调工作会议,听取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进行协调,市委政法委既不越权大包大揽,又不推诿塞责,始终坚持充分协商、平等协商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配合默契、运行高效,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二、搞好协调服务,构筑沟通平台。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政法委的统筹协调功能,更好地体现出政法委的体制机制优势。市政法部门定期沟通协调会议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牵头召开,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执法监督处处长和市政法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必要时,邀请市政法各部门、越城区委政法委、越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相关分管领导和三个开发区公安分局相关人员参加。会前,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好联络、沟通、协调、参谋的作用,认真收集需协调的事项和相关资料,着重为政法部门之间亟需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会上,各部门可以畅所欲言,交流、会商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需要政法委或上级领导机关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通过沟通,明晰了政法各部门的立场和需要,从而达到在组织上形成动力,工作上形成合力。定期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形成了市委政法委与政法各部门之间新型的良好协作配合关系,树立了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的权威性和提高了在政法部门中的影响力。
  三、强化建议办理,增强服务实效。对于政法部门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后,市委政法委将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形成报告,明确相关责任单位,构建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解决之道。目前,已从六个方面梳理出政法部门共需协调解决的问题17条。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尽量在会上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让相关政法部门带回去研究,会后再统筹予以协调。对于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亟需解决的问题,由市委政法委牵头,选准目标,选好突破点,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协调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协调各方立场,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形成制度,一抓到底。如牵头协调解决看守所关押难、总结推广公检法一体化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试点工作等执法难题。为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市委政法委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及时与市纪委等部门沟通,共同制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对于涉及不是政法系统内部能够解决的问题,如经费、编制、装备等方面的要求,市委政法委配合政法部门加大对有关部门呼吁与协调的力度,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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