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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陈金彪对检察工作提出“五个坚持”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5-06-05 11:16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5月19日,市委书记陈金彪一行到市检察院调研检察工作,市检察院胡东林检察长汇报了近几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陈金彪书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市检察机关大局意识强,服务发展积极有为;监督意识强,执法办案效果提升;为民意识强,保障民生举措有力;自律意识强,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对下一阶段的全市检察工作,陈金彪书记提出了“五个坚持”的要求: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不动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检察机关能得到贯彻落实。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更加自觉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工作要求,高举反腐利剑,做到反贪、反渎“两拳并重”、惩防并举,成为地方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
  二要坚持司法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要严守司法公正底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创新改进监督方式,切实提升监督效果。要建立健全冤假错案防范、非法证据排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集中整治检察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检察人员规范、严格和廉洁司法。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民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真正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检验检察工作优劣的评价标准。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环保检察、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民生民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四要坚持改革创新。当前,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是司法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和助推器。市检察院要加强对试点单位新昌县检察院的指导,统筹兼顾,探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机制等各项重点改革内容,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检察改革,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打下扎实的基础。
  五要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塑造良好的检察形象。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地加强队伍执法理念、履职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执法办案能力和履职担当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要进一步完善“阳光检察”体系构建,积极推行检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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