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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检察院部署以“两个平台”建设推进司法规范化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05 11:11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近日,越城区检察院在前期大量调研、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以新大楼搬迁为契机,以办案工作区、案管中心两个平台建设为抓手,以规范讯(询)问活动、保障律师权益、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等为重点问题,推进司法规范化工作。部署并已着手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成自侦、刑检两个办案工作区,确保办案工作依法、规范、文明、安全进行。一是厘清管理职责。办案工作区实行“警务科日常管理,案管中心与行装科配合保障,办案部门规范使用”的运行管理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审录分离。二是科学布局规划。在刑检、自侦办案工作区内,根据不同诉讼活动需求,分别设立讯问室、询问室、公开宣告室、听证室、谈话室、心理咨询室、同步录音录像调控室、待诊室等功能区,并与邻近的城东医院建立医疗绿色通道合作关系。三是加强人员保障。完善安检、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进行涉案人员入口安检、流动管控及巡逻执勤等保卫工作;任命辅助人员为书记员陪同刑事案件提审提高办案效率。四是规范工作流程。自行开发网上预约系统,由承办人事先下单申请陪同提审的书记员及办案工作区用房,案管中心、警务科协调安排,确保办案工作区有序利用及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二、构建和谐诉辩关系,为律师执业提供绿色、快捷通道。一是明确案管中心为律师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案管中心建立律师信息数据库、电子阅卷室,统一负责对律师要求案件查询、阅卷、提交书面材料等事项的接待及律师身份的审核,为律师执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建立检察官、律师约见制。严格执行检察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委托律师的规定,律师要求会见检察官的,应事先经由案管中心预约,并在案管中心的律师会见室进行。三是明确律师执业的相关要求。与执业律师签订保密承诺,制定“律师阅卷须知”、“听取律师意见相关规定”等制度,确保律师执业权责明晰。
  三、通过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的相互制约,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工作。办案部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随案制作、移送扣押财物清单;案管中心统一保管涉案财物(涉案钱款由案管中心通过行装科存于财政设立的赃款赃物账户)、设立明细账并按照诉讼程序处置,做到一案一帐、帐实相符、相互制约。此外,每年对涉案财物进行统一清查,确保依法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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