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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司法局严把三关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发布时间:2015-05-06 11:29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升教育矫正效果,新昌县司法局把好“入口”“管控”“惩处”三关,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助推“平安新昌”与“法治新昌”建设。

  一、把好“入口”关。一是配齐装备。为每个司法所配备警眼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和具备打印、复印、传真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为司法所干警规范执法提供充分的硬件支持。二是深入宣传。积极宣传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争取社会各方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源头上杜绝托关系、走后门的现象,保证审前调查公平、公正、合法、合理。三是加强培训。结合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专门举办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业务培训班,系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浙江省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筑牢司法行政干警的廉政防线,提高审前调查的业务能力,去年举办培训班3次,培训171人次。四是规范操作。坚持全面调查的原则,对调查对象的家庭、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及被害人等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广泛收集意见,经司法所审前调查合议形成评估报告,经矫正科审核、局领导签发,向法院、监狱出具书面评估参考意见。五是及时归档。坚持一人一档原则,对审前社会调查函、评估报告、调查笔录、相关证明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规范文书制作,保证文书的公信力和法律效力。一季度,共接收监狱、法院委托调查函19件,作出不适用决定7件,调查结论采信率94.7%。
  二、把好“管控”关。一是加强执法检查。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结合新昌实际,合理制定并完善社区矫正执法检查评分表,采取矫正科督查、司法所互查、公检司联合检查等方式,每季度对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按得分情况对全县16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综合排名,挖掘成功经验,查找问题不足,褒奖先进,鞭笞落后。二是加强法制监督。出台《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警告处罚、表扬奖励、提请治安处罚建议、提请撤销缓刑建议、提请撤销假释建议、提请收监执行建议、提请减刑建议等七种社区矫正执法行为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安排法制专员负责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化核查。增设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U端,明确各司法所信息化核查责任人和专管员,要求司法所每日登录监管平台核查矫正人员活动轨迹并按一定比例进行电话抽查,严肃查处恶意关机、人机分离和擅自越界人员。全县社区矫正人员GPS动态定位率超过98%。
  三、把好“惩处”关。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机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对抗和逃避监管的矫正人员及时提出行政惩罚和司法惩罚建议。通过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LBS手机定位、走访等平台,牢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行动轨迹、动态去向和思想状况,对擅自外出、人机分离、恶意关机或变向停机的矫正人员,立即启动惩处程序,组织2名以上司法行政干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做好询问笔录和调查笔录,及时落实惩处措施。完善每半月与辖区派出所核查核对制度,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矫正人员违纪违法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启动收监程序。一季度,依法对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2人,给予警告处分2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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