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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5-03-09 16:37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去年8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工作,坚持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和高密度宣传,以创新乡贤参事会和村规民约工作为突破口,不断提升我市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制定系列政策文件。制定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通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工作计划,对全市乡村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明确今年23项重点任务。出台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通知、全市“村规民约”试点工作方案等,把发展乡贤参事会和实施村规民约作为当前探索乡村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以重点推进。
  二是推进治理试点建设。在创建“枫桥式”乡镇(街道)基础上,按照“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原则,加快推进袍江开发区孙端镇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诸暨市江藻镇村规民约工作、越城区塔山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等3个试点建设。
  三是广纳专家学者良策。举办首届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绍兴)高峰论坛及理论研讨会,邀请10名专家学者建言献策;面向研究机构、高校等开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征文活动,征集到论文及研究报告80余篇,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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