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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法院四项措施推行立案调查令 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5-01-29 16:41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保障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规范调查取证行为,柯桥区法院在原有委托调查函的基础上,以四项措施推行立案调查令。2014年共开具调查令1190份,其中成功调查1130件,占94.9%,调查后成功立案1110件,成功立案率为98.2%,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受到当事人好评。一是强化沟通对接。加强与当地公安、社保、劳动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协助查询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查询工作。二是强化告知引导。立案审查时发现欠缺必要材料的,主动告知当事人,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相关证据,可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以及使用调查令最长时限不超过15日。三是强化审核签发。严格审查申请事项、申请人资格等,指导完整填写调查令,简化签发程序,立案人员现场审核,以签发为原则,不签发为例外,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出具调查令。四是强化管理跟踪。建立立案调查令台账,登记每份调查令的申请事项、审签情况、使用情况,对超过有效期限未及时向法院反馈的,及时跟踪处理。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收集调查单位的相关意见建议,对违规使用者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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