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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委政法委三项举措 确保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发布时间:2015-01-19 16:04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近年来,新昌县委政法委积极探索、大胆培育基层社会自治方式方法,确保社会矛盾就地化解,努力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是建强大调解中心。在新昌县大调解中心设立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校园伤害纠纷、妇女家庭婚姻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有效调解专业性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纠纷;协同新林乡建立钦寸水库移民过渡安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专门增设调解室,有效化解移民安置纠纷;同时,还通过“走下去指导、带上来解决”等方式,组建调解服务团下乡服务。2014年,新昌县大调解中心接受咨询1530人次,调解成功相关矛盾纠纷866件。
  二是推广“3+X”调解模式。结合“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大力推广“3+X”人民调解模式,通过两推两选产生村级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分类分级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同时强化事后监督,切实提升协议履行率。使矛盾纠纷调解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有效促进矛盾纠纷的就地解决。2014年,该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93起,调处成功2156起,调处成功率为98.31%;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100%;该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5.9%,去市以上越级访人次下降46%。
  三是调动乡贤积极性。充分发挥乡村“两代表一委员”、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离退休老干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具有一定代表性人物的作用,通过建立民主参与政府事务决策机制及设立代表委员工作室(联络点)、个人品牌调解室等方式,有效疏导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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