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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建立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发布时间:2014-08-08 15:05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服务“两美”浙江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城市,确保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近日,诸暨市建立了政法部门与环保部门配合协作的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该机制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环境执法刚性,严厉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明确职责。详细规定了各部门在环境犯罪案件的发现、调查、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等阶段的职责和任务,环保局主要负责收集情报、发现案件、展开初查,公安局主要负责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检察院主要负责监督执法活动、及时批捕、公诉,法院主要负责案件审理、依法及时判决,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二是细化程序。对环境犯罪案件查办的工作流程作了细致的规定,明确环保部门在收到案件报告5个工作日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侦查决定等具体性程序问题,确保案件办理快速及时。该机制详细罗列了案件查办过程中信息共享、问题咨询、业务指导、执法监督等要求,确保各部门配合到位、打击依法有效。三是联席会议。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政法委负责召集,针对工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相互通报工作情况,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对策,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协作机制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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