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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检察院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4-08-04 17:13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近日,柯桥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细则》,对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做出了详实、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

  一、抓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二二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职责分工与刑检部门的职责分工调查和从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控申、预防等多个职能部门,选择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和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人员,组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协作衔接,注重发挥不同职能部门作用,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
  二、抓规范创新,注重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一是规范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办案程序。明确捕与不捕、诉与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具体条件以及办案的具体流程,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不捕、不诉释法说理,要求在不捕、不诉时,必须着重分析论证理由并进行释法说理。更加注重未成年人犯罪的背景分析,引入社会调查机制和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明确社会危险性情形。注重社区矫正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刑事检察与行政司法的协作配合。二是强化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保障。强化未成年人辩护权保障,明确权利义务告知、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律援助适用等多项权利保障的具体工作程序。注重律师权利保障,强化充分听取意见环节,发挥律师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入案件进展情况告知制度、亲情会见制度及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制度,注重发挥家庭成员及未成年人社会机构对未成年人亲情抚慰、权利保护及矫正犯罪的重要作用。强化工作衔接,明确办案各环节帮教工作随案延续。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明确适用条件、范围及权利保障措施。三是强化法律监督与刑事申诉检察。根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明确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各环节监督工作重点,针对不同情形,适用多种监督方式。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各环节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严格防范因羁押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建立更加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强化释法说理和司法救助等工作。
  三、抓活动载体,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注重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犯罪预防工作。建立跟踪回访制度,预防失足未成年人再犯罪。建立综合联系点制度,加强与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学校、企业、社区的联系,共同开展法制辅导、普法教育、庭审旁听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研讨机制,定期组织学校、社区、企业等未成年人管理机构召开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研讨会,总结先进经验,出台预防对策,努力打造“未成年人零犯罪学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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