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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六大专项行动 服务保障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布时间:2014-08-27 15:21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近日,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服务保障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把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核心任务,以六大专项行动为载体,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围绕美丽浙江建设和“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部署,保障“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工作,积极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察。二是开展涉检信访化解专项治理。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民心基础的要求,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组织开展涉检信访化解专项治理。三是开展“枫桥式”检察室专项创建。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枫桥式”检察室专项创建。四是开展财政补助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围绕保障民生民利,深化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工作,部署开展财政补助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五是开展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围绕确保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力度,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六是开展经济犯罪社会综合防控体系专项调研。围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合力防止经济风险蔓延升级,组织开展经济犯罪社会综合防控体系专项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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