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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五措并举 开展金融债权审判执行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4-08-19 16:26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市中级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大会精神,决定从8月起至年底,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金融债权审判执行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全市金融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精心组织部署。8月6日召开全市法院金融债权处置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把加快金融不良资产司法处置工作作为全市法院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要求全市各级法院根据当地实际,研究落实措施;要求各级法院班子领导亲自协调处理,推动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要求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矛盾,设法充实商事(金融)审判等部门力量,争取全市各个法院都设立金融审判庭,实现专业化、集约化优势。
  二是加快审理进度。畅通金融不良资产司法处置渠道,对银行机构起诉的金融债权案件原则上应当起诉当天受理。大力推行破产案件简易审机制,对银行机构申请破产的案件,法院内部各部门加强协作,紧密衔接,努力缩短审理周期。依法及时有效制止企图通过诉讼逃债、消债等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重视查明金融债权抵押物的状况,杜绝“虚假租赁”,为执行程序打好基础。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妥善运用诸如以资产使用权抵债、资产抵债返租、企业整体承包经营、债权转股权以及托管等执行方法,努力解决难以执行的金融债权案件。依法认定并严厉制裁各类规避执行、对抗执行金融债权的行为,定期发布逃废金融债务的失信者“黑名单”。加强执行程序与不良资产核销的衔接,为银行机构加快核销不良资产提供便利。
  四是加强企业帮扶解困。灵活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企业有不动产或动产的,一般不首先查封其银行账户;主债务企业和担保企业同时成为被申请人的,一般不首先对担保企业实施财产保全措施。支持企业盘活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大力推行房地产顺位抵押。促进银行机构与借款人、担保人的诉前和诉中协商,审慎处理担保代偿问题,采取关联企业债务平移、分期偿付等方式化解担保代偿风险。
  五是强化司法风险预警。增强敏感性和主动性,及时梳理提炼金融借款案件审判、执行中出现的苗头和倾向,积极向党委、政府提供情况、献计献策。密切与经信、公安、银监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同,共享信息,强化对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资金链断裂、涉及担保链的趋势性问题,尽量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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