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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政法委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发布时间:2014-07-02 09:55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进一步畅通涉法涉诉信访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上虞区委政法委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改革,重点做好“四个一”。

  一是出台一只具体实施意见。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该意见重点明确了“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机制,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机制,完善依法终结机制,健全司法救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信访考核机制”等7项工作机制。该意见着力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二是建立一项联合接访制度。同步出台《关于建立上虞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联合接访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政法部门联合接访机制,设立涉法联合接访办,确定每月15日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接待日,明确从今年5月开始接访。接访工作具体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要领导和政法委专职副书记中的一名领导轮流牵头主持,政法委、信访局和法、检、公、司各一名领导共同参加,在规定时间、地点开展联合接访、联合约访,必要时选择到有关乡镇轮流接访,从而真正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纳入政法口子受理,有效整合资源,促进相互协作、相互监督。
  三是搭建一个服务群众平台。成立政法部门联合接访中心,于每月15日开展为期一天的联合接访活动,真正搭建了一个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办事、维护群众利益的良好平台。涉法接访办按照接待主持领导的批示逐件交办有关责任单位,各承办单位在开展调处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来访人,并在规定时限内将调处结果报该区涉法联合接访办。
  四是规范一套涉法信访流程。完善登记、接待、处理、反馈、存档等一系列工作流程;明确了联合接访重点受理范围,对各类接访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根据问题涉及的内容确定办理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要求,由联合接访牵头主持的领导作出处理指示,交相应政法部门负责办理。对接访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根据反映问题的复杂程度,分简单、一般、疑难三个等次,简单的信访问题当场予以答复解决,一般信访问题调处期限为2个月,疑难信访问题调处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仍不能解决的,由归口的政法部门提交该区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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