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监督
柯桥区法院四项措施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30 14:51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柯桥区法院出台四项措施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截止4月15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数量6048篇,上网绝对数位居全省法院第一。一是明确责任到人。诉讼案件裁判文书统一由审管办专人负责上传,执行案件裁判文书目前由案件承办人自行上传。案件承办人必须确保结案时导入审判、执行信息系统的裁判文书的正确性,严禁将拟稿、核对稿导入系统。二是严格不上网审批。对应上网公开而案件承办人、合议庭认为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承办人均应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并填报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院长审定,相关审批表一份存副卷备查,另一份交审管办。卷宗中有无裁判文书不上网审批表,审批表主要内容填写是否完整,作为该案件承办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三是专项评查通报。将裁判文书上网纳入案件信息录入重点检查范围,由审管办对已归档案件的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制作《审判管理动态》对各业务庭上网数量及质量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终部门绩效考核。四是全面清查纠错。审管办对2007年至今已导入信息系统的裁判文书、已上传至省高院的裁判文书正确性进行全面清查,对案号与文书内容不匹配、文档内容空白或不完整、误传拟稿或核对稿、格式不正确等不规范现象进行清查,及时通知承办人整改替换,目前已完成清查替换裁判文书1200余份。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绍兴市委政法委信息网由委机关办公室主管 绍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提供技术支持
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6.0 以上版本Web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