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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三思三观”学习讨论 促党员干部强化五个意识
发布时间:2014-04-28 10:28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近日,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三思三观”学习讨论活动,采取支部专题学习、集中交流学习心得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反思,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为民意识、实干意识、自律意识,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一、进一步强化了大局意识。通过“三思三观”的学习讨论,认识到要坚持统筹改革发展稳定的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依法妥善处置经济领域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以人民满意为努力方向,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利益的核心要求来明确办案重点和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绍兴平安建设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要以加快法治绍兴建设进程为重点,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要突出环境执法监督,加大力度查办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及时介入这些领域的重大事故调查,为“五水共治”和重建绍兴美丽水乡提供司法保障。
  二、进一步强化了宗旨意识。在具体的检察实践中要增强宗旨意识,把执法为民贯穿到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始终恪守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大力弘扬绍兴检察团队职业精神,不断深化检察干警大走访活动,通过深入城乡社区,走访服务群众,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连心沟通,在感同身受中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群众满意的社会环境,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进一步强化了为民意识。在工作中,要认真反思是否真正熟悉群众,接待群众时的态度是否和蔼、热情,群众是否听得懂我们的语言,群众是否真心接受最后的处理结果。在观念上,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认识权力、地位和利益的关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利用官方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互联网检务接待中心等平台,及时向群众公开检务信息,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同时加强法治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自觉做到懂法、守法。
  四、进一步强化实干意识。走群众路线不是口号,党员干部要弘扬“务实、实干”的工作精神,坚持做到“能说会做,不走过场”。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掌握社情民意。要立足本职岗位,兢兢业业工作,为群众尽心尽力办事,把群众最急、最想、最盼的事情办好,从细小的事情出发,切切实实帮群众解决诉求,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强化了自律意识。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这一抓手的杠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群众评价作为履职情况和队伍建设的衡量标尺,自觉接受监督,树立敢于、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对照“三思三观”的要求,查摆剖析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的存在问题,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思想基础,增强廉政风险意识,加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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