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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实行“七化”措施 助推法律援助惠民
发布时间:2014-11-13 14:55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帮助更多的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真正实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日前,诸暨市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主题活动,全面推行“七个化”惠民措施。

  一是经济困难认定简约化。将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农民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和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请求损害赔偿、军人军属维权等类型案件纳入免经济困难审查范围。将城市下岗职工失业证、城市无生活来源证明、“农村五保供养证”、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等认定为经济困难证明。
  二是援助服务范围民生化。重点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将因交通、医疗、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中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请求赔偿,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等一系列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认真做好申请类、商请类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使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援助申请渠道多元化。继续强化辐射全市、覆盖城乡的“半小时援助圈”,着力拓宽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发挥好各级工作站点、工作网络作用,努力把设在行业部门、行政村(社区)、200人以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站点建成法律援助的接待站、受理点和宣传窗口。把担任农村法律顾问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规模企业顾问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展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受理代理制,开展受理、初审和转递法律援助申请的工作。
  四是惠民窗口建设规范化。切实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工作站点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接待窗口的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软实力”,突出窗口“便民性、公益性、专业性”,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
  五是咨询服务平台专业化。实现“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升级拓展,充分发挥市镇两级法律援助综合业务平台、政务服务网互动平台的作用,着力打造集现场接待、热线电话、网络答疑于一体的专业化咨询服务工作平台,不断提升惠民服务能力。同时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制,定期开设“专家门诊”、“专家热线”,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
  六是案件质量管理精细化。严格执行《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省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管理规定》,做到案件流程、案件材料、案件归档和监督管理规范、统一。全面推行“点援制”,不断优化援助案件承办人员队伍,满足受援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选择和对专业的需求。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案件听庭制、当事人回访制、承办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制、案件质量监督跟踪、案件质量评估等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管理和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援助服务质量。
  七是惠民服务形式多样化。关注够不上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经济状况又相对较差的群众,通过开展法律维权辅导服务、法律援助前置、延伸性服务,以及探索费用分担法律服务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为他们提供实用、便捷的法律帮助。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专业职能作用,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军人军属提供专项的法律援助服务。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义工队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为普通群众打官司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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