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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检察院拓宽联系渠道 密切检群关系
发布时间:2014-11-13 14:57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近日,嵊州市检察出台《关于检察干警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要求检察干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拓宽联系群众的工作渠道,进一步密切检群关系,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来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用实际工作成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一是坚持工作原则。始终坚持履行职责与群众需要相结合,严格执法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依靠群众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二是明确工作内容。联系群众应以民情走访、服务解难、法律帮扶、检察宣传为主要内容,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了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目的。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对检察长工作日和检察官联村等八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如规定每月安排一名院领导到基层检察室工作一日,接待信访群众,带领检察室干警走访镇乡(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检察室每名干警联系两个以上行政村,每月至少到联系村走访一次。组织干警深入企业,指导涉案企业就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科学管理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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