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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探索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
发布时间:2014-10-09 10:22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源头预防,上虞区在原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创新融合力度,从2013年5月份开始探索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2014年上虞区委、区政府将推广“第三方”评估工作列入全区“改革推进年”项目之一,1-8月份已完成“第三方”评估项目13只,正在实施评估项目2只;目前该区已建成“第三方”评估机构1家,正在培育1家。

  一是强化评估理念。2013年出台了工作意见,成立了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上虞区委、区政府反复强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将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全员维稳考核等专项工作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不断提升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认识;同时,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纳入全区平安综治维稳工作培训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稳定风险评估意识和评估水平。
  二是突出程序规范。明确评估程序、内容、范围、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规范确定评估项目、制订评估方案、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形成评估报告、形成决策意见、落实化解措施等八个环节的评估程序。建立风险评估立项(申请)、风险评估方案、走访座谈(会议)记录、民意调查问卷、听证记录、专家论证记录、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决策意见等八张统一表式和台账资料。明确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在风险评估完成后、决策事项实施前、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主管部门全程跟踪了解,实现事前评估、事中反馈、事后评介全过程动态管理。
  三是灵活评估方法。坚持综合评估与简易评估相结合,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和“方便、高效、实用”的原则,对未经评估已在实施中的决策事项,开展“嵌入式”评估,努力做到“应评尽评”。上虞区委维稳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主管责任部门仔细分析研判,责任单位相互协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进度,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化解。
  四是围绕发展中心。紧密结合中心工作,重点关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程建设、突出信访积案和舆论事件处置,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工程建设不受阻,贴近服务中心。如城乡公交运行体制改革工作中,引入社会风险“第三方”评估,评估工作紧紧围绕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内容开展,在充分听取全体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群众等意见建议、广泛收集网络舆情民意、组织专家专题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使公交运行一体化改革顺利进行,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五是强化专业权威。结合法学会专家库,从中遴选组建了上虞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评估专家不仅提供专业咨询、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还履行风险评估监督员的作用。去年以来已组织专家论证会4次,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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