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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法院会同区政府建立逃废债“黑名单”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发布时间:2014-10-27 14:17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打击逃废债行为,进一步净化金融市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柯桥区法院会同区政府建立逃废债“黑名单”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成立区打击逃废债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由区委书记、区长为总召集人,公检法为主要成员单位,从严从快处置各类逃废债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从重从严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明确认定标准。以中国银行业协会《逃废银行债务客户名单管理办法》为基础,结合当前各类逃废债行为实际,将十种逃废债行为列为逃废债行为。金融机构依照该标准定期将逃废债客户名单通报给区打逃办。三是严格黑名单认定。具有恶意欠薪、欠息、欠费、欠税,或职业从事高利民间借贷涉嫌犯罪等五种情形之一,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坏的,经审核列入逃废债黑名单。对生产经营出现风险且正在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的,经审核可暂不列为涉逃对象。四是加大制约力度。定期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逃废债黑名单以及撤销名单,并视情采取纳入征信系统、冻结信用卡、停止提供融资服务、实施出入境管控、限制高消费、限制进入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暂停办理车辆过户等权益处分或行政审批事项等七项制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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