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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司法局搭建“四大阵地”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
发布时间:2014-01-06 11:38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自“六五”普法实施以来,新昌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普法载体和途径,通过不断开辟普法阵地,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是强化传统式宣传阵地。近年来,投入专门经费在城区和各个乡镇(街道)醒目位置制作法治宣传公益广告牌20余块,总面积达600多平方米。在该局一楼法律服务中心安装LED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和口号。巩固完善农村普法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镇(乡)法制辅导站16个,村(居)法制宣传栏(窗)400多个,法律图书室(柜)300多个,保障了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
  二是开辟媒体式宣传阵地。利用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积极开辟法制类版面、频道和栏目。在《今日新昌》开设“司法在线”和“以案说法”栏目;在新昌广播电台《阳光之声》中开设普法园地节目,重点宣传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新昌法治网”,开通普法政务微博,加强网络普法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大大增强了法治文化的辐射力和渗透力。
  三是完善流动式宣传阵地。一方面积极发挥县“六五”普法讲师团这一专业普法队伍力量,到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开展消防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等普法讲座。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阳光文化山里行”活动,组织148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工作志愿者每周三下乡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现场法制宣传。据统计,该县每年开展普法讲座20余次,开展法律服务三下乡活动40余次,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四是创新文娱式宣传阵地。该局通过“文艺搭台 法制唱戏”形式,发挥法制文艺作品的教化功能,强化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和展演。上半年,通过向全县征集普法案例形成素材、邀请文化馆专业人士编写剧本、落实演员排练等多个环节,历时八个月,成功编演了普法小品《张调解》。今年7月,该小品还在浙江电视台《流动大舞台》节目中亮相,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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