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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推行全员维稳工作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3-06-17 10:37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维稳责任意识,在全市上下形成“全员负责、全员联动、全员考评”的大维稳工作格局,自今年开始上虞市创新实施全员维护稳定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调研座谈,出台意见。专门到全员维稳工作做得较早较好的平湖考察学习,在考察取经的基础上结合上虞的实际情况,多次召开由市委办、市府办、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参加的座谈会,形成统一意见。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在全市开展全员维护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员维护稳定工作考核办法》,使全市的全员维稳工作有了实施的方法和依据。

  二是成立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员维护稳定工作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维稳考评办,设在市委维稳办);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也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专门实施对此项工作的考核考评。该市全员维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维稳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职能科室以及全体工作人员,使每名工作人员都承担相应的维稳工作责任,真正形成 “全员负责、全员联动、全员考评”的维稳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考核标准,明确要求。通过《上虞市全员维护稳定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进行维稳工作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也制订细化到领导班子、职能科室以及工作人员的维稳工作考核细则,使每名工作人员明确履职情况和个人利益挂钩情况。

  四是定期组织考核,实施奖罚。实行全员维稳工作一季一考核、一季一通报、一季一奖惩。由全员维护稳定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总体考核;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由专门的考评工作小组按照本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的考核细则,对领导班子、各个岗位以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标准,及时落实奖惩,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维稳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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