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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四项举措推进基层维稳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11 11:02 浏览次数:字体:【

  

  近日,绍兴县委维稳办认真学习省委维稳办《关于学习借鉴天台县基层维稳工作经验做法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借鉴天台做法,不断加强和创新全县维稳工作。

  一、加强源头预防工作。重点抓好社会稳定指数评价体系运行的向前延伸工作,把指数运行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作为今后工作的客观依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问题的发生。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在相关镇进行试点培育,总结出好的做法,指导全县面上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努力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实施的前置条件,实现评估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提高规避稳定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稳定隐患。

  二、加强涉稳信息掌控。积极推行网格民情民意分析制度。组织网格、村居(社区)、镇(街道、开发区)三级收集分析民情民意,定期研判稳定形势,密切关注政策出台、实施、监督等部门关于民生方面的重点、难点工作。政法委机关班子成员适时走访工业集聚区、改革实验区、矛盾集中区,掌握基层群众的反映和诉求,并通过定期组织召开网格长座谈会,及时、全面了解各类涉稳信息,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健全完善维稳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在坚持维稳信息分析研判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维稳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维稳联络员,在稳定形势相对复杂、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村居(社区)确定一名村居干部为维稳信息员,村居(社区)维稳信息员负责收集、梳理本地涉稳信息,定期报镇维稳联络员,镇街、部门维稳联络员负责整理、研判辖区与区域内的涉稳信息,定期报县委维稳办,重大事项即事即报。

  三、加强应急联动处置。一方面加强维稳责任机制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快速处理管辖范围内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理念,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区域的维稳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县社会总体稳定。另一方面,在去年已初步建成“一个龙头、一个中心、一套机制、一批队伍”应急联动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实现整体联动。重点是制订完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大规模严重暴力犯罪、非法聚集事件等应急预案,加强力量建设,配齐配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和各联动部门特别是各一级联动部门的应急处置力量,强化应急装备配置,提高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能力,做到“拉得出、打得赢”。

  四、加强维稳防线构建。以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时间为重点,努力构筑防范和处置矛盾纠纷的“三道防线”:一是全面推行“夏履民主管理程序”。立足于矛盾不发生,通过事前召开听证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强对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保障,尽量防止矛盾产生。二是全面推行“齐贤大调解做法”。在矛盾发生以后,运用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为一体的县镇村三级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全面推行“杨汛桥导访制”。在矛盾不能化解,当事人执意要走信访途径时,由政府通过引导、疏导、劝导,甚至给上访群众当向导,并加强对矛盾的分析研判,突出“事要解决”,有效防止矛盾的激化和信访的无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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