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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劳教所全面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3-12-06 09:39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绍兴市劳教所认真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学习,先后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和全所民警、职工大会,并结合场所工作实际,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定和精神上来,不断谋划和推进转型发展工作。

  营造学习氛围。采用个人自学、集中辅导、专家讲座的方式,切实增强为全面深化劳教制度改革履职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系统组织培训与主题交流讨论、领导联系指导与强化问题意识、计划精心设置与民警主动作为相结合,努力做到有阵地、有载体、有规划。通过在学习领会、宣传阐释、贯彻落实上的强化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进一步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跳出条框限制,克服利益掣肘,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强化工作重点。围绕适应我国劳教制度改革和《禁毒法》、《戒毒条例》贯彻实施的需要,重点解决在思想行为、思维方式和管理手段上如何完成全面转型的问题;正确衡量场所转型发展的有利条件,增强信心和决心,确保各项工作与转型发展联得更紧、贴得更近、抓得更实。同时,从多角度准确把握强戒人员“受害者、特殊违法者、特殊病人”的三重属性,推进强戒知识的转化和应用,实现民警专业能力素养的渐进化和规范化。
  指导实践应用。以全会的决定和精神为指导,精心谋划新一年的发展思路,进一步突出主业意识,不断做好强戒收治的各项工作准备。坚持把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创新、清正廉洁作为衡量标准,鼓励党员、民警在转型过程中砥砺品质、提高本领;严格切合戒毒工作的性质特点和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尽早确定现行工作机构设置和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能,对处室、专业中心和大队的任务、内容、流程予以梳理和再造;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协调和沟通,着力形成适宜的初步收治规模;加快管理实务的摸索研究,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强戒工作的科学性和实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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