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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法学会召开四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3-12-05 16:06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2013年5月29日上午,绍兴市法学会召开四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表彰了2012年度全市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传达学习了省法学会六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总结了2012年工作,部署了2013年任务,增补、调整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变更个别副秘书长。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戴辉作了工作报告。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新任副会长马永定主持。

  戴辉常务副会长在报告中全面回顾了2012年度法学会工作,认真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并就做好2013年度法学会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二要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法学研究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枫桥经验”、服务保障民生、生态与法治问题的研究,促进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学会组织体系,大力推进会员队伍建设、组织网络建设,促进学会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四要深化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推动法学研究工作服务于社会实践。五要配合纪念活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研究“枫桥经验”在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新经验和新举措,积极参与纪念活动的各项工作。
  马永定副会长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打牢思想根基。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为引领,主动将上级要求与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这些经验体会转化为指导实际工作的方针指南。二要加强法学研究。各有关单位、论文申报者要认真做好本年度的法学研究工作,特别是加强“枫桥经验”的研究,为建设现代化绍兴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三要提升能力素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以“双百”法治宣传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主要载体,不断提升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四要抓好工作落实。各团体会员按照“管理和收费暂行办法”,做好2013年度的会费收缴和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各位理事要认真抓好落实本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好带头作用,进一步引领、繁荣、推动我市法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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