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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法学会领导的重要批示 进一步推进法学会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13 11:30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日前,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朱贤良作出书面批文,对绍兴市法学会重视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肯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在绍兴市法学会编报的《健全组织机构  提升学会功能——绍兴市全面推进市、县二级法学会建设》(《绍兴法学动态》第十二期)上批示:绍兴市法学会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管理下,率先实现县级法学会组织全覆盖,基层组织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望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以提升“四个功能”为抓手,努力为全局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此,绍兴市法学会及时组织全体同志进行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省法学会领导的批示是对我们的一次极大鼓舞和鞭策,现将这一喜讯及时传达到全体会员,望深刻领会省法学会领导的批示精神,时刻牢记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和鞭策,并以此为动力,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紧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着力拓展服务平台,自觉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学会功能,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绍兴工作的实际,认真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打造绍兴市法学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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