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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综合调研写作人才培养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14 09:59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近日,绍兴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关于加强综合调研写作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切实采取四项措施,在3—5年内着力打造一支勤于调查研究、善于理性思考、勇于探索创新、文字能力水平高的综合调研写作人才队伍。

  一是建立一支综合调研写作人才梯队。建立综合调研写作预备人才库,在全市检察干警中遴选确定30名预备人才,经市检察院政治部审核后予以通报。根据综合调研宣传工作的各项年度规划,每年年初给预备人才安排和布置工作任务,年底对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对于符合附表所规定条件的,提请党组确定为“全市综合调研写作人才”。
  二是建立健全综合调研写作激励机制。设立重大课题基金,对每年市检察院党组确定的重大课题,成立综合调研人才为主的课题小组,要求课题组年初提出论证方案,经院领导审核立项后给予资助。健全专项资助和成果奖励机制,对评定的综合调研写作人才,每年给予专项资料费;对全体干警所撰写各类文字材料被采用、刊发或出版,不同程度给予奖励。两级检察院对综合调研写作人才在进修学习、职称晋升和选拔任用等方面应予以优先考虑。对于成绩显著的,市检察院给予记功或嘉奖表彰。
  三是打造综合调研写作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和研讨活动,积极与相关院校和媒体杂志联系,围绕重点工作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邀请检察系统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参加,营造良好的综合调研写作氛围。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市检察调研写作QQ群,开通微博和微信,发挥网络作用增进沟通交流。充分融合报纸、期刊、网络等各种媒介,为综合调研写作搭建多元化交流和互助平台。
  四是加强综合调研写作人才培训和管理。每年对全市综合调研写作预备人才组织一次以上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或领导授课。在培训中采取“会训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初培训与年度工作规划部署、任务布置的会议相结合,年底培训与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交流评选相结合,适当组织综合调研写作人才外出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人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要求综合调研写作人才每年制定个人工作规划,报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备案;每季度在全市范围通报调研写作的进展情况,并在内网上动态公布;每年度进行一次考评和成果鉴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淘汰,并根据需要予以增选,保证人才队伍的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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