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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五个强化”措施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2-01-29 15:14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近日,我市根据社会稳定实际及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制订出台《绍兴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绍兴市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指挥体系、分级标准、奖励问责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力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体系。“两个预案”更加注重组织领导,按照党委负总责、相关单位协同参与的联合指挥机制,根据事件性质和分级响应原则,分别明确相应的组织指挥体系和各自的工作职责。如发生I级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由市委、市政府成立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县(市、区)或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成立现场指挥部。发生II级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由事发地县(市、区)或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处置程序。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处置工作各自分解为12个步骤,每个步骤均设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避免贻误时机、乱用力量、无序行动等情况发生,提高了应急处置预案的操作性与实战性。
    三、强化工作力量。明确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整个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和组织跨县(市、区)或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工作力量,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确保参战各部门、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实战效能。
    四、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物资、经费、人员、培训与演练等5个方面的保障,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医疗救助、抢险救援、物资储备、专业队伍、专业装备、通信交通、培训演练等各方面保障,确保整个应急处置行动高效、顺利。
    五、强化考核奖惩。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予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奖惩分明,责任到人,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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