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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三项举措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1-06-13 17:26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提高法制意识。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法律知识相对缺乏、法制观念相对淡薄的城郊结合部或农村地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相关法规和途径,使广大民众进一步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及明辨是非的能力,使矛盾双方都能做到依法公正处理矛盾纠纷,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二是加快机制建设,提高调处能力。继续加快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增强业务联动,凝聚部门合力,规范内部管理,构建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乡镇司法所、调解工作室等基层站所作用,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素质建设,优化队伍形象。大力实施人才战略,注重调解员队伍的组建和培养。加强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缓解激烈矛盾冲突的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始终坚定公正立场,真正树立奉献精神,以“公正、公信、公平”的队伍形象,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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