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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立足农村实际抓普法教育
发布时间:2011-11-16 10:53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嵊州市根据农村现实状况,从5个方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基层群众法制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市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万多份,张贴宣传标语2000多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牌130块,展出法制宣传挂图展板200多张,举办法制讲座20多场次。
   一是紧扣节点抓普法。结合每年“12.4法制宣传日”、“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时机,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法制讲座、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行政村、中小学、企事业单位和闹市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土地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二是占领阵地抓普法。利用学校课堂主阵地作用,认真落实法制教育计划,设置法制课,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有效提高普法教学质量。同时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作用,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及消防灭火现场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是结合服务抓普法。结合平时法律咨询、处理纠纷,进行《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帮教对象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容易重新犯罪的特点,在做好生活及就业帮扶的同时,积极宣传社区矫正规定和新的法律法规政策,通过贴心服务和耐心教育,使他们重拾自信。
   四是依法治理抓普法。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对已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进行回访,逐步完善依法治村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村民依法办事、参政议政意识,提高村(居)两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正在全力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是结合调解抓普法。基层党委、政府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重点工作,坚持每月排查一次,不定期深入各村进行排查、调处,对未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要求他们按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矛盾,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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