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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四力并举”积极化解重大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1-10-26 10:34 来源:绍兴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为提高社会矛盾化解成效,诸暨市采取“四力并举”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排查重大矛盾纠纷206件,
调处206件,化解成功184件。
  一是力排法理外因素干扰。针对事故死亡类纠纷调处中“漫天要价”之风,明确法律依据、赔偿标准和各方责任划分,排除“意气”干扰,做到讲法律,重事实,牢牢把握住依法处置的正确方向。二是力避节外生枝事件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往往带有较强的恩怨色彩和仇视心态,为避免引发冲突、激化矛盾,突出“背靠背”方式,由镇乡、街道调解人员分头在双方间搭桥斡旋,用距离营造和谐;灵活掌握调解节奏,采取“冷处理”和“乘热打铁”交替使用的策略,实现“又稳又好”。三是力防别有用心者煽动。严格审查纠纷化解代理人资格身份,引导鼓励双方委托律师参与调处,杜绝煽动闹事因素,突出直系亲属或利益最为攸关人员在调解中的的决定性主导性作用,摆正其他人的参与旁听位置,防范主配角颠倒。澄清纠纷事实真相,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尽力压制煽动鼓惑的空间。四是力邀村干部参与调解。结合村干部与当地群众长期接触,了解民情、民意,当事人与他们在感情上、心理上有更多的认同感,易接受他们的劝导和解释的特殊优势,邀请各村中有一定威望的村干部参与案件调处全过程,确保攻坚克难、调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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