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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四项措施推进 “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
发布时间:2009-04-29 14:58 来源:绍兴市委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日前,上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把活动的开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强化四项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地位。上虞市委、市政府年初部署开展“三个年”活动,其中《关于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列入20项重要活动之一,要求开展每季度一次的督查通报,年底进行专项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镇、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二是样板创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一镇一街一村一社区”作为“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样板创建单位,在业务指导、工作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帮助,争取通过一年的创建,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规范化建设样板。三是保障经费。上虞市财政建立社区矫正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不受今年全市各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零增长的控制,按市矫正办统计实有人数核拨矫正经费,今年经费预算比2008年增加了16%。四是考核奖励。上虞市矫正委制订了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分为基础工作、日常管理、学习教育等9项内容,采用百分比形式,年底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先进评比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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