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召开院务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法院干警队伍建设,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问卷调查、走访了解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防止出现因工作不实、不细或因对待群众的态度问题产生不和谐的因素。
二是进一步加大力度排查化解涉诉不稳定因素。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客观分析认清形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减少非正常涉诉信访案件,争取在全国“两会”期间实现“零进京”。
三是继续妥善审理执行企业解困案件。要根据上级要求,迅速成立相关企业系列案件的专案小组,及时受理处理相关案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是加大对未执行积案的清理力度。要积极调动各种有利因素,加大执行力度,打好集中清理未执行案件之仗,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五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优势作用。当前,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作用,继续实行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尽力减少社会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有效实现案件分流,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六是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按照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职业四要”的规范要求,对全院干警安排一堂廉政教育的辅导讲座,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