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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发布时间:2008-09-04 16:02 来源:绍兴市委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近年来,上虞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总体要求,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加强质量建设为重点,在完善政策机制、增强业务素质、优化工作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8年上半年,上虞市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15件,成功调处l140件,成功率为93.8%,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营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政策机制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出台文件,构筑政策体系。上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先后下发了《上虞市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法》、《上虞市首席人民调解员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上虞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全面系统地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二是创新机制,形成联动合力。上虞市司法局把全面推广“以奖代补”政策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设立全市人民调解专项经费50万元,各乡镇(街道)也配套建立人民调解专项资金,用于全面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完善警民联合调处机制,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为平台,调委会和派出所联动开展信访接待、矛盾摸排和接处警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建立法院司法对接机制,上虞市司法局与上虞市人民法院在共同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发文制定了《上虞市人民调解与司法对接联动机制工作意见》和《上虞市人民调解与司法对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建立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开展政法各部门及律师事务所、国土、环保、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联合调解,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打造专业队伍提升调处水平。一是选拔首席调解员,建设专业调委会。去年10月,上虞市政府专门下发了《上虞市首席人民调解员规则》,通过考试聘请了31名调解员为全市首席人民调解员,有力地促进了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开展见习培训,加强结对帮扶。上虞市司法局组织全市2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到市“148”法律服务中心开展轮流见习活动,认真学习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条例规定,及时对咨询和来访进行了解答和受理,有效提高了各自的法律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优化调解环境共创和谐局面。一是向党委政府汇报。通过专题汇报、座谈调研、邀请考察等多种形式,主动向各级政府和领导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愁、为公安分责、为法院减负、为信访分流的独特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二是向社会公众宣传。上虞市司法局与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合作,以拍摄人民调解电视专题片,刊登专版等方式,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三是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今年5月,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回顾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该市四套班子领导以及法院院长、公安局长出席会议,这次会议是近年来上虞市委、市政府首次就人民调解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规模大,规格高,有力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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