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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建立首家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
发布时间:2008-08-13 15:04 来源:绍兴市委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近日,绍兴县司法局与兰亭镇政府联合出台了《绍兴县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试点方案》,在兰亭镇兰亭村建立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试点,积极探索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机制。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室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的重要载体,业务上受司法所指导,其工作任务是完成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合理配备人员。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3—5人,下设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安置帮教员、法制宣传员和法律服务员等五大员。

三是提供必要保障。村委会安排办公用房作为工作场所,镇政府配备办公桌椅、电话等基本设施,并不断加强工作室的软硬件建设,确保工作室正常运转。

四是狠抓制度建设。结合村实际,制定工作室职责和各项规范制度,确保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标准规范,并将工作室人员名单与职责上墙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是加强专业培训。定期对工作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技能的培训,对新出台的法规、政策,及时组织开展学习,不断提高调解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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