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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建立人民调解指导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08-10-21 09:47 来源:绍兴市委政法委浏览次数:字体:【
  近日,越城区以镇街调委会为单位,分别聘请1-2名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进一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建设。人民调解指导员工作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业务培训。人民调解指导员分别负责对应镇街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采用授课、跟班实习、组织庭审旁听等方式,使每位调解干部都有一次学习法律、提高实践能力的机会。同时,人民调解指导员每季度须编发三件案例供调解干部学习交流。二是信息交流。人民调解指导员每季度将民事案件审受理、审结情况,各镇街调委会每季度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社会不安定因素动态情况分别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提供给对方,进行工作上的交流和衔接,实行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三是联合调处。人民调解指导员与人民调解组织受理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配合调解干部做好法律的解释、运用和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对人民调解组织调处不成的案件进行会诊分析,帮助控制事态,稳定情绪,引导纠纷当事人采取诉讼途径解决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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